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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关于食堂大宗物资定点配送服务采购(GXJD-23133CC031139)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14日 17:12   作者:   浏览量: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关于食堂大宗物资定点配送服务采购(GXJD-23133CC031139)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桂林理工大学委托,拟对食堂大宗物资定点配送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食堂大宗物资定点配送服务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GXJD-23133CC031139

三、本项目采购内容及供应商数量:

子项目

分标

类别

供应商数量

A分标

新鲜果蔬、酸菜类

3

B分标

调料品、干杂、香料类(不含食盐)

2

C分标

豆制品

2

四、项目性质: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资金性质:非财政性资金。

五、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两年,即自202391日起至2025831日止。各分标食堂大宗物资定点配送供应期限内的具体发生额以实际配送数量进行结算。

磋商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国内注册的【依法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登记注册】,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

2.供应商注册地在桂林市或在桂林市设立有分公司(或分支机构)。

3.AB分标供应商须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颁发的相应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C分标供应商须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存在以下不良信用情形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采购活动:

5.1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200万以上金额罚款行政处罚);

5.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3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任何食品安全、公共安全等方面的不良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说明:根据采购人桂林理工大学的实际采购需求,食堂大宗物资定点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分为5个子项目(即,具体见下表)共22个类别(分标),5个子项目分别委托不同的采购代理机构进行采购。本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的是第项目共3个类别(分标)。供应商最多允许参与5个子项目22个类别(分标)中的2个类别(分标)的竞标,如供应商参与3个以上(含3个)类别(分标)竞标的,则磋商时间在后的、类别(分标)在后的多余分标按响应无效处理。

子项目

类别(分标)

供应商数量

大米类

3

面粉类

1

食用油类

2

米粉类

1

新鲜果蔬、酸菜类

3

调料品、干杂、香料类(不含食盐)

2

豆制品类

2

鲜肉类(猪、牛肉)

3

禽肉类

2

冻货类

3

洗涤用品类

1

日杂、一次性用品类

1

生物燃油

1

水产类

2

禽蛋类

2

豆浆

1

牛奶(含预包装饮品)

1

粽子

1

面条

1

腊味

1

烤鸡块

1

桃李苑餐厅接待餐原材料

1

七、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报名)

1.获取(报名)时间:2023814日发布公告之时起至2023821日止,上午900分至1200分,下午230分至530分,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获取(报名)地点: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广西桂林市七星区骖鸾路31号湘商大厦603)。

3.售价:磋商文件工本费每本¥250.00,售后不退。如需邮寄,每本另加邮费¥50.00。供应商可选择现场获取磋商文件或邮购获取。如供应商邮购获取磋商文件的,应符合以下要求:必须于获取截止时间前将工本费及邮费汇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账户详见第5条,未提供邮费的不代办邮寄、不提供电子磋商文件)并及时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联系电话0773-36967892);同时将汇款单据及相关联系方式(所报名项目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zengzhaohui@gxbidding.cn

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执行,可能导致其获取(报名)竞争性磋商文件不成功,由此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的规定,供应商在索取发票时,请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5.邮购磋商文件的开户银行和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金湖支行

银行账号:1705012090027723

八、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1.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本项目每个分标的磋商保证金均为壹万叁仟元整(¥13000.00)(须足额交纳)。如供应商参与多个分标竞标的,各分标均应足额交纳磋商保证金。否则,如无法辨别保证金所属分标的,按分标在前的优先认定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应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保持有效

2.磋商保证金必须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所交纳的磋商保证金仅限当次项目有效,不得重复替代使用。本项目磋商保证金缴纳账号信息:

A分标:开户名称: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南宁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30210485700530

B分标:开户名称: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南宁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30210485386007

C分标:开户名称: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南宁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30210485071484

特别说明:本项目保证金采用虚拟账号,为保证磋商保证金与项目一一对应,供应商如参加本项目多个分标的响应,应按各分标对应的专用虚拟账号分别缴纳磋商保证金。

3.磋商保证金交纳方式

如供应商为法人组织的(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磋商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银行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转出。

如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包括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等),接受从供应商经营者的个人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转出。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供应商应于2023825日上午930前将响应文件密封提交到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广西桂林市七星区骖鸾路31号湘商大厦603),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23825日上午830分起至930分止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为开启响应文件及与供应商磋商时间,具体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地点: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评标室(广西桂林市七星区骖鸾路31号湘商大厦603),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

十一、业务咨询:

联系人:曾昭卉、刘红梅 联系电话:0773-36967892 传真:0773-3602333

十二、网上公告媒体查询: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发布采购公告链接: http://ctbpsp.com/#/bulletinDetail?uuid=e28917ee-86bc-4d63-9f27-6894db2d27ab&inpvalue=%E9%A3%9F%E5%A0%82%E5%A4%A7%E5%AE%97%E7%89%A9%E8%B5%84%E5%AE%9A%E7%82%B9%E9%85%8D%E9%80%81%E6%9C%8D%E5%8A%A1%E9%87%87%E8%B4%AD&dataSourc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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