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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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仪器设备报废鉴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15日 16:49   作者:   浏览量:

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和《桂林理工大学仪器设备报废工作程序》有关要求,我处将于 2012319 323组织专家对各部门2011年申请报废的仪器设备开展鉴定工作。请各单位、各部门做好报废鉴定准备工作,未获批准报废的设备要妥善保管好,不得擅自拆卸零部件。  

 

资产管理处  

2012 0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