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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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学校公有住房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25日 16:55   作者:   浏览量:

为解决无房教职工的住宿的问题,经学校研究同意,决定将已腾空的单间公有住房租赁给教职工居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一批空房源  

屏风校区14号公寓19间,使用面积25.82M2,含卫生间;

屏风校区5栋公寓5间,使用面积6 M2,公用卫生间;

东城综合楼13间,使用面积22.86-31 M2,公用卫生间。

二、申请对象  

凡无任何住宿条件的学校教职工(已租赁学校公房的教职工除外);公租房必须由申请人本人居住,不得转租。  

三、计分排序和租金标准  

按职工基本分、工龄分、校龄分三项之和从高到低计分排序;租金按学校公房租赁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时间  

2013年1月28日至1月30日  

五、报名地点  

南校区办公楼三楼资产处公有房产管理科,联系电话5891321。  

资产管理处  

2013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