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风第5栋教工宿舍、第14栋学生公寓、东城综合楼的全体住户:
根据《桂林理工大学公有住房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了加强对公有住房的管理,请租住在以上楼栋的住户(已参加 2013年 9月 7日 选房的住户除外)在 2013年 9月 22日 -24日三天内到学校资产管理处公有房产科填表登记,过期不登记的住户学校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特此通知
联系电话:5891321
资产管理处
2013.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