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达成咨询有限公司受桂林理工大学委托,拟对2025-2027年食堂大宗物资定点配送服务采购IV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2025-2027年食堂大宗物资定点配送服务采购Ⅳ
二、采购项目编号:GXDC-ZB-2025-287
三、本项目采购内容及供应商数量:
子项目 |
分标 |
类别 |
供应商数量 |
Ⅳ |
J分标 |
冻货类 |
3家 |
L分标 |
生物燃油 |
1家 |
|
O分标 |
豆浆 |
1家 |
|
R分标 |
烤鸡块、烤肠类 |
1家 |
四、项目性质: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资金性质:非财政性资金。
五、本项目各分标服务期限:1+1模式(2025年9月1日-2027年8月31日)。
本项目采购合同年限采用1+1模式,即第一年合作时间为2025年9月1日—2026年8月31日,在第一年合同期间,成交商服务质量高,经考核达到合格,采购人向考核合格供应商发放纸质续约通知书后签订续约合同,续约一年,续约合作时间为2026年9月1日至2027年8月31日。考核不合格者,不予签订合同,并取消其后期参加采购人的食堂大宗物资定点配送服务采购项目资格。
六、磋商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必须为国内注册【依法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登记注册】,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1.1.J分标供应商须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颁发的相应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且同时在桂林市范围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冷库和冷藏车。
1.2.L分标供应商须具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1.3.O分标供应商须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颁发的相应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1.4.R分标供应商须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颁发的相应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存在以下不良信用情形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采购活动:
3.1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200万以上金额罚款行政处罚);
3.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任何食品安全、公共安全等方面的不良记录或被列入“黑名单”的情形。
4.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说明:根据采购人桂林理工大学的实际采购需求,2025-2027年食堂大宗物资定点配送服务采购IV项目分为4个子项目(即Ⅰ至Ⅳ,具体见下表)共18个类别(分标),4个子项目分别委托不同的采购代理机构进行采购。本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的是第Ⅳ子项目共4个类别(分标)。供应商最多允许参与4个子项目18个类别(分标)中的2个类别(分标)的竞标,如供应商参与3个以上(含3个)类别(分标)竞标的,则磋商时间在后的、类别(分标)在后的多余分标按响应无效处理。
子项目 |
类别(分标) |
确定成交供应商数量 |
Ⅰ |
大米类 |
3家 |
面粉类 |
1家 |
|
食用油类 |
2家 |
|
米粉类 |
2家 |
|
调料品、干杂、香料类(不含腊味) |
2家 |
|
面条 |
1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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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
新鲜果蔬、酸菜类 |
3家 |
豆制品类 |
2家 |
|
禽蛋类 |
2家 |
|
饮料类(牛奶、饮料、瓶装水) |
1家 |
|
Ⅲ |
鲜肉类(猪、牛肉) |
3家 |
禽肉类 |
2家 |
|
日杂、一次性用品、洗涤用品类 |
2家 |
|
水产类 |
2家 |
|
Ⅳ |
冻货类 |
3家 |
生物燃油 |
1家 |
|
豆浆 |
1家 |
|
烤鸡块、烤肠类 |
1家 |
七、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报名):
1.获取(报名)时间:2025年8月18日发布公告之时起至2025年8月22日止,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获取(报名)地点:广西达成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市滨江路18号滨江大厦5楼)。
3.售价:磋商文件工本费每本¥250.00,售后不退。如需邮寄,每本另加邮费¥50.00。供应商可选择现场获取磋商文件或邮购获取。如供应商邮购获取磋商文件的,应符合以下要求:①必须于获取截止时间前将工本费及邮费汇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账户详见第5条,未提供邮费的不代办邮寄、不提供电子磋商文件)并及时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联系电话:0773-3569998);②同时将汇款单据及相关联系方式(所报名项目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908539804@qq.com。
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执行,可能导致其获取(报名)竞争性磋商文件不成功,由此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的规定,供应商在索取发票时,请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5.邮购磋商文件的开户银行和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达成咨询有限公司第十一分公司
开户银行: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秀峰支行
银行账号:660000022460000016
八、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本项目各分标磋商保证金均为壹万叁仟元整(¥13000.00),如供应商参与多个分标竞标的,各分标均应足额交纳磋商保证金。否则,如无法辨别保证金所属分标的,按分标在前的优先认定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应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保持有效。
磋商保证金交纳方式:供应商必须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磋商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等非现金形式交到广西达成咨询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开户名称:广西达成咨询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开户行:桂林银行秀峰支行;账号:660012086774700020】,否则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磋商保证金。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供应商应于2025年8月28日上午09时30分前将响应文件密封提交到广西达成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大厅(桂林市滨江路18号滨江大厦5楼),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25年8月28日上午9时00分起至09时30分止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为开启响应文件及与供应商磋商时间,具体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地点:广西达成咨询有限公司评标室(桂林市滨江路18号滨江大厦5楼),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
十一、业务咨询:
联系人:梁碧云、毛崇文、方莹、肖禾、李鹏宇、彭冬梅、杨红东
联系电话:0773-3569998
十二、网上公告媒体查询: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达成咨询有限公司官网(http://gxdc_web.jlt01.com/)。
广西达成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8月17日
公告链接
https://ctbpsp.com/#/bulletinDetail?uuid=35131d85-c741-4dd8-a4b7-cc34492a939f&inpvalue=2025-2027%E5%B9%B4%E9%A3%9F%E5%A0%82%E5%A4%A7%E5%AE%97%E7%89%A9%E8%B5%84%E5%AE%9A%E7%82%B9%E9%85%8D%E9%80%81%E6%9C%8D%E5%8A%A1%E9%87%87%E8%B4%AD&dataSource=0&tenderAgenc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