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2016年资产清查工作方案执行进度的总体要求,4月12日,我处召集各学院、各部门负责 资产清查工作的资产管理员在雁山校区第四会议室召开了自查阶段的工作协调会,我处副处长代武社主持会议。
会上,代副处长首先通报了去年资产核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同时希望各单位严格进行整改落实。紧接着对自查工作提出了两点要求。第一,自查工作直接影响到资产清查后期工作的开展,各单位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要专人负责,落实责任,完善分工,共同把自查工作做好;第二,自查阶段的截止日期为4月30日前,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任务,按时提交自查报告以及相关表格。
随后,我处设备管理科负责人从资产异动、资产盘亏盘盈说明、标签张贴等方面对自查工作进行了补充说明。与会人员也对本次资产清查工作有疑问的地方进行了提问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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