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桂林理工大学保障性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桂理工〔2018〕16号)文件要求,学校开展了保障性公租房租赁申请工作。经个人申请,资产处、社区、工会和人事处审核,共有29位教职工符合条件。
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2018年10月24日至10月29日。欢迎广大教职工监督,有异议者,请于2018年10月29日下午17:00前以实名制、书面形式向资产处或纪委反映。联系电话:8989709(纪委);5891321(资产处)。教职工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附件:学校保障性公租房租赁资格审核结果公示表
资产管理处
2018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