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公有住房住户:
根据《桂林理工大学公有住房管理办法》要求,现对学校公有住房入住资格进行年度审核。具体通知如下:
1.仍需租住公有住房的教职工,请于2020年7月10日前提交“个人不动产(房产)登记信息查询证明”(已婚教职工还需提供配偶的查询证明)到资产处房产管理科。
个人不动产(房产)登记信息查询证明办理:携带身份证原件到桂林市金荣大厦(中山南路88号)桂林市不动产登记和房产交易中心一楼自助机查询。
2.不需要续租或不符合续租条件的教职工,请于2020年7月10日前到资产处房产管理科办理退房手续。
3.对逾期不交房产查询证明和续签租房协议的,学校将按照5~10倍租金收取房租,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联系人:李老师、苏老师
联系电话:5891321(屏风)、3696505(雁山)
地 点:屏风南校区办公楼308室、雁山行知楼B座404室
资产管理处
202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