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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与服务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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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展采购需求调查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07日 17:20   作者:   浏览量:

(一)法规依据:

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的通知要求,对于下列采购项目,应当开展需求调查:

1、要求1000 万元以上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3000 万元以上的工程采购项目;

2、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采购项目,包括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等;

3、技术复杂、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包括需定制开发的信息化建设项目、采购进口产品的项目等;

4、主管预算单位或者采购人认为需要开展需求调查的其他采购项目。

(二)相关要求:

1、对符合以上要求的采购项目,申购单位采购标的的市场技术或者服务水平、供应、价格等情况进行市场调查,根据调查情况、资产配置标准等科学、合理地确定采购需求,提高采购预算准确率。

2、确定采购需求可以通过咨询、论证、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需求调查,了解相关产业发展、市场供给、同类采购项目历史成交信息,可能涉及的运行维护、升级更新、备品备件、耗材等后续采购,以及其他相关情况。面向市场主体开展需求调查时,选择的调查对象一般不少于 3 个,并应当具有代表性。

3、申购单位针对以上项目填写《桂林理工大学项目采购需求调查表》(见附件),再在采购管理系统以附件形式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