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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处召开“以案明纪”警示教育会议

发布时间:2011年10月09日 09:51   作者:   浏览量:

2011     9     30   下午16:00,资产管理处在处会议室召开“以案明纪”警示教育会议,处全体人员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上,李景保处长首先传达了自治区高校纪工委副书记陆寿万同志在全校“以案明纪”警示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列举了陆副书记通报的近期我区教育系统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剖析了违纪违法的根源及预防措施。之后,李景保处长结合资产管理处工作实际,对全处人员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下一个阶段要根据学校纪委有关文件要求,认真做好学习、讨论、记录和心得体会撰写等工作,务求学有成效;二是要完善相关规章制度,任何科室任何人做任何事都要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三是要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要以案为鉴,牢记教训,进一步提高拒腐防变的自觉性;四是工作中一定要廉洁自律、清正做人,在任何时候都要坚守道德和法律底线,对自己、对家庭和对学校负责。最后,李景保处长希望全处人员进一步树立信心,鼓足干劲,把资产管理处的各项工作做实做好,为学校的快速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