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和服务验收程序及系统操作说明:
项目类型 |
合同金额 |
验收程序 |
备注 |
货物类 |
20 万元以下 |
(1)学院(部门)级验收 |
未签订合同的低金额采购项目不需要进行验收。 |
20 万元以上 |
(1)学院(部门)级验收→(2)校级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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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
全部 |
(1)学院(部门)级验收 |
1、服务类或者合同金额在 20 万元以下的货物类采购项目
(1)学院(部门)级验收:点击采购系统中的“验收申请”→“部门验收”→“新增验收申请”→“+部门合同”,填写验收基本信息,然后上传《桂林理工大学货物和服务院级验收报告单》(PDF扫描件)提交审核,审核通过后完结。
审批流程:申购单位采购经办人提交→经办人本人审批→审核通过。
2、合同金额达到 20 万元以上(包含)的单台或批量货物类采购项目
(1)学院(部门)级验收:点击采购系统中的“验收申请”→“部门验收”→“新增验收申请”→“+部门合同”,填写验收基本信息,然后上传《桂林理工大学货物和服务院级验收报告单》(PDF扫描件)和《桂林理工大学货物校级验收报告单》(可编辑的WORD文件)提交审核,审核通过后完结。
审批流程:申购单位采购经办人提交→经办人本人审批→审核通过。
(2)校级验收:学院(部门)级验收通过后,点击采购系统中的“验收申请”→“校级验收”→“新增验收申请”→“+部门验收”,填写验收基本信息后提交校级验收申请,资产处审核通过后组织校级验收。
资产处分派验收任务至验收经办人,经办人组织专家验收并呈请部门领导审批,然后上传《桂林理工大学货物校级验收报告单》(PDF扫描件)至采购系统,采购系统推送验收结果信息至相关人员(资产处验收负责人、订单负责人、申购单位经办人)并提醒其可下载使用。
审批流程:申购单位采购经办人提交→资产处分派验收任务至验收经办人→资产处验收经办人提交→申购单位经办人审核→审核通过。